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烟办字〔2016〕26号)要求,我市近期将开展整治报刊乱摊派、违规发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除通知规定的重点党报党刊外,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准通过行政渠道、上下级的工作渠道以发文件、打电话、召开会议、在相关网站上发通知等形式搞违规发行。
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0535-6892036,0535-6216477(传真)。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如果发现报刊乱摊派、违规发行等行为,一经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