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至26日,省环保厅组织省总队执法人员一行4人对我市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高新区等8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区县环保部门陪同省总队完成了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从全省污染源名录随机抽取形式,提前抽出拟检查企业。我市被抽取的8家单位分别是:芝罘区烟台国润铜业有限公司;开发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黄金冶炼公司;福山区烟台瑞丰印染有限公司、烟台北方家纺有限公司;高新区烟台市清泉特钢锻造制品有限公司、烟台玲杰染织有限公司、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发现以上8家企业中有6家处于生产状态,2家关停转型。
生产的企业中,烟台市黄金冶炼公司及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被发现存在环境问题。
一、烟台市黄金冶炼公司
(一)部分生产设施未办理环保审批;
(二)矿粉露天堆存、未达到“三防”标准;
(三)酸化车间和破碎车间有害气体及粉尘未进行有效搜集治理,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二、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一)擅自降低环境评价等级,将印染行业应当编制的环评报告书改变为环评报告表;
(二)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
省厅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对上述两企业现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现场记录单,同时搜集了营业执照复印件、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文书资料。省总队执法人员表示将提报省环保厅对违法行为做进一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