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为烟台市环保局下属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5人,内设综合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征收科、生态环境监察科7个职能科室。
主要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负责环境信访、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生态环境监察等相关业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我们倡导的服务宗旨,“爱岗敬业,求是创新”是我们坚守的工作理念。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各位环保同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我们愿竭诚与您交流,共谋发展。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5年4月